1、1949年城市建设用地为108.9平方公里。
2、1957年市区建设用地增至192.1平方公里,8年共增加83.2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10.4平方公里。
3、1971年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增至293.06平方公里,14年共增加100.96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7.2平方公里。
4、1980年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增至346平方公里,9年共增加52.9公里,平均每年增加5.9平方公里。
5、1989年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增至422.19平方公里,9年共增加76.2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8.47平方公里。
6、2003年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增至630.13平方公里,14年共增加207.94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14.85平方公里。
7、自1949年至2003年,54年来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共增加521.23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9.65平方公里。
1949年1月北平市人民政府成立时的707平方公里,到1958年10月北京区划基本定型为现在的16410.54平方公里
北京行政区划过程
1949年
◎将原来划定的三十二个区,调整合并为二十个区。(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6月批准)
注:1949年1月在原国民党时期20个区的基础上临时划定32个区,4月将32个区合并为26个区,6月接管任务完成后调整为20个区。经过扩界
和局部变动,市辖面积扩大548平方公里,人口增加21.5万人。市辖区20个,按数字顺序为名: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二十区。
◎1949年10月1日,北平市更名为北京(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