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两大特征和三大规律)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两大特征和三大规律)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11-29 03:17:36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三大规律分别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1 3dmxku.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