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只要电压相同。
安数只是代表电瓶容量,如12安时(AH)只是说放电电流为12安(A)时,可以使用1小时。
也就是说,安时越大,电池容量越大,可以连续使用时间越长。
这个电动车的电瓶它的电压相同,但是安时数不一样的话,肯定是不可以混用的,因为电瓶的安时数不一样就代表它的容量不一样。
应急情况下使用时可以的,但长期使用肯定是不行的。
不论是串联还是并联使用,对于混用中的低容量电瓶,使用时容易过放电,充电时容易过充电,这些都会大大降低电瓶寿命。对于混用中的高容量电瓶,充电一般充不满,长期使用也会照成电瓶损坏。
输出电压与原来的充电器相符合才能顺利的充电。假设你电动车电池为48伏20安,原车相配的充电是48伏20安,现在换一个充电器,也必须48伏的,20安更好,如果是48伏12安充电器,可以用。
但充电时间很慢,差不多要增加一倍时间才能充满电,代用的充电器的输入电极的正、负极桩位必须与原来的相同,如果相反必须改装,否则烧毁充电器。
如果电动车电池是60伏电压,代用的48伏充电器根本就充不进去,就象水不可能从低处向高处流一样,低电压不可能为高电压充电,如果电池为48伏,用60伏充电器为其充电,电池就会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