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全年最小频率内的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
2.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m,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3.室区固定动火区应用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能保证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动火区域内可燃气体、蒸汽的浓度都必须小于爆炸下限的20%;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