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由领土、人民(民族,居民)、文化和政府四个要素组成的。
1、文化。
文化是非常广泛和最具人文意味的概念,简单来说文化就是地区人类的生活要素形态的统称:即衣、冠、文、物、食、住、行等。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活动产品。
2、确定的领土。
领土是国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范围和空间。
3、政权组织。
政权组织是国家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体现,是执行国家职能的机构。
4、定居的居民。
国家是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居民是形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对象。
国家三要素理论可以如此概括:当在一个固定的领土范围内居住着一个人民(经常是同一民族或有共同的认同感),而在这个人民中又行使着一个合法的政治权力时,便存在着国家。所谓领土,在现在世界中是三维的:领土、领海、领空。
作为国家的基本要素,领土并不只是供人居住的一片土地,它同样构成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记忆的一部分,是这个国家的象征,是联系人民、使他们自我认同及互相认同的纽带。
人民、疆土、主权、政府
1. 人民--泛指所有的国民,人民是国家的第一项基本要素,国家基本上是因为人民而存在的。
2. 主权--在英文中有“最高”之意,就是国家永久独立自主,排他性行使各种管辖权的根据。
3. 领土--领土是一个国家行使管辖权的范围,包括了领陆、领海和领空三部分。
4. 政府--政府是合法取得权力的国家管理机构,隶属于国家。 政府依法管理国家,如超出法律赋予的权限施政,就是“滥用职权”;如果疏于管理,没有依法行政,就是“不作为 ”。重要的一点是,政权更替并不意味着国家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