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
具体分析如下:
1、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
2、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就说b是a的因数;
3、自然数是指用以计量事物的件数或表示事物次序的数。
综上所述可知:2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
扩展资料: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