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生价值目标的境界及实现程度来决定。
是否与社会总理想目标相一致,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了多大贡献决定了社会成员个体的人生价值,价值量的大小,社会成员个人人生价值与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目标格格不入。如果态度上对实现社会总价值目标采取消极不合作或背道而驰。势必造成:
自己的人生价值被主流社会评价为低价值,无价值、甚至负价值,
自己的人生理想,要么丧失实现条件,要么备尝人生的艰辛和苦难,经过艰苦卓越的奋斗之后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包括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个方面。任何价值都是表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意义,人的价值也是如此。不过在社会实践中,人在价值关系中的主体、客体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是主客体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