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子肉”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典故,源自于《左传·宣公十年》的记载。这个典故讲述了一个名叫把子的人因为过于珍视自己的肉而拒绝与他人分享,最终导致自己被放逐的故事。
据传,春秋时期,鲁国有位名叫把子的官员,他非常喜欢吃肉,尤其是猪肉。一次,把子在宴会上看到一道美味的猪肉,他非常贪婪地将整块猪肉都夹到了自己的碗里,不愿意与其他人分享。这引起了众人的不满和愤怒,大家认为他的行为太自私了。
鲁国的公卿们对把子的行为感到十分不满,认为他的贪婪和自私不符合礼仪和道德,于是决定将他放逐出鲁国。把子因为过于珍视自己的肉而失去了自己的地位和荣誉。
这个典故通过把子珍视自己的肉的形象,告诫人们不要过于贪婪和自私,应该懂得与他人分享和合作。它也成为了中国文化中一个常用的比喻,用来形容那些贪婪自私、不愿与他人分享的人。
“把子肉”的由来是古代公祭的故事。
古代人公祭要把祭祀用的肉切成长方块分给参祭众人,祭祀的肉块是长方形,需要用草绳捆绑成“扎把”形状,所以称为把子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