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前属于江苏的。1949年,上海的土地面积仅为636平方公里。1958年,江苏省的嘉定、宝山、上海、松江、金山、川沙、南汇、奉贤、青浦、崇明10个县划归上海,使上海市的辖区范围扩大到5910平方公里,几乎是1949年的10倍。
1945年抗战胜利,上海恢复了旧称,国民政府将周围各县复归江苏省管辖。翌年,大场、七宝、莘庄三个区划归上海市,但实际七宝、莘庄均未交管,故上海市共划分为30个区:其中郊区为10个区,市区为20个区,全市面积618平方公里。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的郊县苏南、苏北行暑,后由江苏省管辖。1956年经过调整,上海市辖区减为18个。1958年,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将江苏省所属上海地区的郊县划入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