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人
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符合设施农用地申请、使用的单位
二、 审批单位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 备案流程
用地科受理资料;审查;国土局集体研究;资料备案
四、 提交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3、土地使用及复垦三方用地协议书(使用集体土地的,需持村委会议纪要及村民代表大会纪要,并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使用国有土地的,与权属单位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缴纳复垦保证金证明材料;
5、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
6、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7、乡镇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正式文件);
8、农业部门关于设施农业认定意见,规划(沿湖沿线范围内项目必须征询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9、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鸟瞰图);
10、设施农用地承诺书
11、设施农用地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