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事字有以下几种:
1、独体指事
凡是独体的文字,在形体上没有经过后来的增减或变更,用来表示抽象事类的叫作独体指事,也就是指事正例。这类独体的文,通常都是以线条符号来指明抽象事物的意象。独体指事字例:上、一、二、下、丨、丩、爻。
2、合体指事
当已有的文字形象或符号不足以表达抽象概念时,就在这成文的形象上,加些点画以引出概念的方法,亦即以一个文为主体,附加不成文的符号,二者相合而成的文字,叫做合体指事。合体指事字例:元、示、中、屯、牟、牵。
3、变体指事
为了要表达抽象的意念,往往把一个成文的形象加以变化或减省一个成文形象的部分笔划,透过这种变化,使人领悟到另一层相关的概念。这种变易,通常是指位置上的变易,如有的左右相反,有的上下相倒。变体指事字例:ㄩ、乏、廷、逆、世、臣、幻、夏、巾。
指事字(又称处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大多数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减少笔画或符号。
例如:甲骨文的“上”跟现代汉语的“二”有点像,区别在于“二”的两横一样长,“上”是下面一横长,上面的短。事实上,“上”这个字是不太容易用象形图画来表达的,只能比划着指示意思,上面那个短横就是在指示“上”的意思。类似的例子还有“下”。这就是“指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