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是针对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群众来访时,机关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让来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处理。 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