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十五球规则指8号球为指定打击目标球的项目,本项目使用一颗母球及1至15号的子球,一方选手若选择打1至7号(小花)的子球,另一方选手则必须打9至15号(大花)的子球。
任何一方选手先将自己花色的子球都击入球袋后,再将8号球击入球袋,即赢得该局。
开球时开球者将母球置于发球线后出杆,出杆后必须使任何一颗目标球入袋或至少4颗目标球碰触台边,若开球后主球跳离台面或主球入袋或碰触台边的目标球数少于4颗,则为犯规。违反本项规则的处罚:对方可要求摆球,由自己或犯规方重新开球;或对方获线后自由击球权。
开球使8号球入袋:
当开球时若8号球入袋,开球者可要求重新排球或将8号球取出重置于脚点上,并继续出杆。但若开球后8号球及母球同时落入球袋,则其对手可要求重新排球或将8号球取出重置于脚点上,并将母球置于发球线后依台面上的情况继续出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