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编制内的人数一般在50-100人。根据县大小不同,所以人员编制也不同,但官员是固定的,即县令、县丞、主簿、典史、巡检,这些是官;然后是吏,即六房书吏也就是吏、兵、户、礼、刑、工房,这些也是公务员有编制的。
其次是从门房开始到班头都算是衙役。清朝有编制的皂、快、壮三班一班为10人。古代一个县衙管理着一个县的各项事务,事情多不胜数,所以就征役,民间征一群来帮忙的这些人是没有编制的。
县衙佐属也做了具体规范,人员控制在29人至54人。
秦朝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郡县制开始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县的内部机构开始形成。这个时期,县官的称谓视其管辖的县人口多寡而定,超过一万户的县称为县令,少于一万户的为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