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具备且提供户口本,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房本(无房本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
属安次区集体户口,有房产的以房产住址为划片入学依据,无房产的,须提供廊坊市房产局开具的无房证明。
外来人员及随迁子女不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监护人已在安次区购房,要求在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须具备且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廊坊市辖区各区市县户籍的不需提供),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房本(无房本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
外来人员及随迁子女不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监护人在安次区务工,且在安次区辖区真实租房居住,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
监护人须具备且提供户口本、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就业证,与参保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廊坊市辖区户籍的还须提供居住证,具有廊坊市辖区各区市县户籍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由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连续两年的安次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银行缴费单据。
外来人员及随迁子女不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监护人在安次区经商,且在安次区辖区真实租房居住,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
监护人须具备且提供户口本、监护人的一方身份证、不具有廊坊市辖区户籍的还须提供居住证,廊坊市辖区各区市县户籍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营业执照、安次区国税局盖章的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由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连续两年的安次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银行缴费单据(社会保险证明条件,与第三条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