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正确前进的根本保证。
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除了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没有别的更好的道路可走。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因为人民民主专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社会主义民主的好形式,是争取和巩固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重要手段。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
4、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因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进行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行动指南。
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于1979年3月30日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的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
1979年3月30日,粉碎“四人帮”后,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一些思想动向,造成了一部分人思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邓小平在讲话中提出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1981年华国锋同志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后,邓小平同志通过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