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员包括:
1、冠定点医院隔离病区高风险工作人员。
2、新冠定点医院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
3、非新冠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和从事核酸采样检验人员。
4、非新冠定点的医疗机构内除发热门诊、急诊外其他科室人员。
5、村卫生室等机构工作人员。
6、发热门诊患者。
7、普通门诊出现新冠相关症状患者。
8、门急诊手术患者。
9、住院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10、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11、新冠肺炎康复出院人员。
12、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3、医废运输处理人员。
14、国际机场相关从业人员。
15、国内旅客运输从业人员。
16、海关、边检的一线工作人员。
17、海关、边检非一线工作人员。
18、货物进辖区首轮接触工作人员。
19、进口货物、通销售接触人员。
20、国际邮递驾乘装卸消杀人员。
21、邮政、快递相关工作人员。
22、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从事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人员。
23、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24、A级景区、零售药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
25、其他需要闭环管理的人群。
26、境外、省外返乡人员。
27、酒店入住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