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禁渔具体是指禁止使用某些渔具进行捕捞。
(一)禁渔期期间禁渔区。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禁渔区。
(二)永久禁渔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公益林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为永久禁渔区。
二、禁渔期时间
每年3月1日0:00--6月30日24:00为禁渔期。
三、禁渔对象
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行为,禁止收购、运输、销售禁渔区及禁渔期的渔获物。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云南省有禁渔规定,主要是针对长江流域的禁渔禁钓的相关规定。较新的为昆明市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钓的通告,规定每年三月一号至六月三十日为禁捕禁钓期,长江流域禁捕区域禁止一切钓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