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女良词》中的“七出”指 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 无子,为其绝世也; 淫,为其乱族也; 妒,为其乱家也; 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 口多言,为其离亲也; 窃盗,为其反义也。 七出又称七去,七弃。旧时各地传统婚俗之一。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 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
从其内容来看,主要是站在丈夫及其家族的角度并考虑其利益,因此可说是对于妻子的一种压迫。
但另一方面在男性处于优势地位的 古代社会中,也使女性最低限度地免于任意被夫家抛弃的 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