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住建局的内设科室,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城镇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城镇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的许可审查年检;负责参与城镇燃气、液化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有的住建局内设燃气科或燃气办,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各级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燃气行业管理的具体规定;
2、制订并组织实施燃气企业发展规划,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督促抽查燃气项目施工安装和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燃气企业(含工业自备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并对燃气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6、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进行监督检查;
7、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