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的性质(一战后所成立国际机构的宗旨)

一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的性质(一战后所成立国际机构的宗旨)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02-08 23:53:39

一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的性质

一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是国际联盟。国际联盟的主要机构是会员国全体代表大会,行政院和常设秘书处。

代表大会每年九月在日内瓦召开,常会一次,必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每个会员国派代表不能超过三个人,但只有一票表决权。

国联盟约一共有26条,主要包括国联的组织机构和职能等。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组织叫国际联盟(国联)国际联盟,简称国联,是《凡尔赛条约》签订后组成的国际组织,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处于高峰时期,国联曾拥有58个成员国。其宗旨是减少武器数量、平息国际纠纷、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以及促进国际合作和国际贸易。其存在的26年中,国联曾协助调解某些国际争端和处理某些国际问题。不过国联缺乏军队武力,所以要依赖大国援助,尤其是在制裁某些国家的时候。然而,国联缺乏执行决议的强制力,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国际制裁亦影响同样施行制裁的国联会员(如美国及西方国家)。1945年,在二战废墟上成立的联合国取代国际联盟,成为当代最大的主权国家组织,其档案全部移交给联合国。它的设计仍不尽完善,比如曾规定全面裁减军备但却未能付诸实现;采取制裁侵略者的行动之前,须先经理事会全体投票。美国没有加入国际联盟,更使国联丧失了坚定稳和的支持力量,因此最终国联不能阻止国际纠纷、法西斯的侵略行为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二战结束后,国际联盟被联合国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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