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由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
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从内容方面看,报情况的,应有情况、说明、结论三部分,其中情况不能省略;报意见的,应有依据、说明、设想三部分,其中意见设想不能省去。开头使用多的是导语式、提问式给个总概念或引起注意。
结尾:可展望、预测,亦可省略,但结语不能省。
打报告要注意做到:情况确凿,观点鲜明,想法明确,口吻得体,不要夹带请示事项。
注意结语:呈转报告的要写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最后写明发文机关、日期。
按照公文构成要素的格式规范,完整的公文由“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组成。
一、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
二、主体: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三、版记: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