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我国大多数省市区政府设立地方史志办公室,一般隶属于政府办公厅(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规格一般为厅(局)级或副厅级,下设人事秘书处、年鉴工作处、省志指导处、县志指导处、省情资料处等职能处室,辖年鉴出版社、省情网站、方志馆、方志博物馆等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各地不等。
县史志办一般属于县政府直属单位,行政口,个别县也有党史编撰办公室和地方志编撰办公室合署办公。
县志办又叫地方志编撰办公室,一般负责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工作,组织编撰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并发挥地情研究情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