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经历了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个发展阶段。
氏族是原始社会的人们以血缘关系联结起来为特征的共同生产和生活的基本经济单位。氏族又经历了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两个阶段。前者表现为,妇女是氏族的主体,氏族成员的世系按母系计算,财产由母系血缘亲属继承; 后者表现为,世系按父系计算,财产按父系继承,氏族领导权落在男子手中。
原始社会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因而也就没有国家,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氏族会议作出决定。
旧石器时代之前,也就是从直立人过渡到智人阶段,开始形成血缘内婚。这时在血缘关系内的所有人共同狩猎,消费,过原始的共产生活,形成共产制的公社。之后,生产力开始第一阶段发展,从游猎/游牧转变为定居种植/养殖(特征是五谷,六畜出现),血缘内婚转变为氏族外婚,男外女内分工开始明确,形成母系氏族公社。此时有较少的剩余生产资料,开始有零星的私有物品。但大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是公有的。所以这个阶段不存在阶级矛盾。
新石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男子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父系社会取代了母系,生产力发展,社会财富出现了剧增,私有财产开始大面积出现,贫富开始发生分化,集体劳动被个体劳动取代,由此就有了私有制,渐渐产生了阶级(上层贵族和下层平民)。此外,氏族间的战争,战败一方也不一定要杀掉了,而是开始变为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为了调和各阶级矛盾,凌驾于所有氏族成员,或者是数个氏族之上的机构,国家就产生了。
换言之,先有私有制,再有阶级,之后才是原始社会过渡向奴隶社会。所以原始社会的末期,存在贵族阶级和平民阶级,奴隶主和奴隶的雏形,他们二对开始出现矛盾,协调这一矛盾的国家就诞生了,最终后一个矛盾成为社会矛盾的主体,原始社会阶段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