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每周能够遵守纪律而不被扣分者,在原有积分的基础上加1分。
2、 值日任务完成较好的值日组,每位值日生加1分/人次。完成不好的则视情况扣去相应的分数。
3、 在平时学习中受课任老师表扬的加1分/次。
4、 在各类检测中获得单科前3名者,依次加3、2、1分/次。综合前十名者依次加6、5、4、3分/次(第一名6分、第二、三名5分、第四、五、六名4分、第七、八、九、十名3分)。
5、 在学校组织的月考中,获得级段前十名的每人加10分,班级前3名加8分,4——6名加6分,7—10名加5分(进入级段前十名的不重复加分)。
6、 在学校组织的月考中,后一次的成绩较前一次的成绩有进步的(指综合成绩,且属实的):进步5—10名加1分,进步10—20名加3分,进步20名以上者加5分,进步40名者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