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 发生性能故障 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 发生性能故障 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 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 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 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 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 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 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1日”规定和“31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 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1日未修好的 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 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