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法制报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叶轻飏
“我买的冰箱还在保修期内,但商家和厂家都说同款冰箱早就停产了,没有配件,无法提供保修服务。”近日,温岭市消保委接到了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
王先生说,自己在2019年购买了冰箱,质保期3年,目前仍在保修时间内。在发现冰箱制冷功能损坏后,他联系商家上门维修。商家上门查看后发现是冰箱电脑板损坏,当时和王先生说可以维修。没想到,第二天商家却改口了,说他所购买的该型号冰箱已经停产,厂家没有完好适配的电脑板可供维修,因此拒绝保修。
对于王先生的投诉,商家解释说,上门查看发现王先生家的冰箱不能用是因为电脑板损坏,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了生产厂家,但是厂家却告诉他们这款冰箱停产时间超过2年,适配的电脑板已经不再生产了,库房里也没有可供替换的库存。由于厂家无法提供电脑板,所以商家只能告诉王先生无法维修。
经消保委多次沟通调解,商家通过厂家联系上其他商家,终于找到了适用于同款冰箱的全新电脑板。商家收到后,立即上门为王先生维修,王先生表示接受。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家电产品日新月异,厂家频繁推出新型号和新功能,甚至有些型号产品当年生产,当年就停产,配件也随之停产,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售后问题。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经营者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本案中,王先生购买的冰箱还在保修期内,厂家有义务在承诺的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应仔细阅读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并保存好相关凭证,以便发生质量问题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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