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着培训学校“关门”无营业,心起贪念,多次“逛”进学校自取所需,电脑、冰箱、办公桌等就往家里搬,跟逛自家超市一般。殊不知,学校“关门”并不是无人管理,终究东窗事发。12月1日,陈某(男,49岁,芗城区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巷口派出所刑事拘留。
徐某是市区南昌路某培训学校的员工,11月30日下午,徐某到学校清点公司物品时,发现许多物品不见了,经清点, 1台小型冰箱、1个文件柜、3台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及一些办公桌椅子等物被盗,徐某连忙报警。巷口派出所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调取监控及受害者辨认,嫌疑人正是位于培训学校1楼某餐饮店的老板陈某。原来,培训学校位于该幢楼房2楼,对外门窗虽是紧锁,但是1楼餐饮店可以直接通过电梯,直达培训学校。陈某见着培训学校“关门”无营业,且无人管理,没事就坐上电梯到学校里“逛逛”,看见电脑、小冰箱、办公桌椅无人使用,便心生贪念,想占为已用。于是,分多次盗窃该培训学校物品。
确定嫌疑人身份之后,办案民警于11月30日晚在陈某的餐饮店内将其抓获。经审讯,陈某对其11月25日至30日期间,多次盗窃该培训学校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办案民警已追回赃物并返还受害者,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12月8日,受害群众特意送来一面题有“人民好警察,百姓贴心人”的锦旗,感谢办案民警蔡佳良、李煜靖迅速破案,帮其追赃返物。
来源:漳州头条(郑乐和 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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