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2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无余额。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新增实施地点为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并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告编号:2021-051)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19年3月,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市场发展需要对各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包括技术标准研究、设备采购调研、研发大楼建设地勘和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一方面公司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另一方面,2020年9月,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受复工进度、宏观环境变化和技术升级要求影响,各募投项目推进工作有所延后。
(1) 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项目
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后,2021年11月,南方电网印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 6,700 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新能源的接纳,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而新型电力系统下的源网荷储互联控制模式对物联网网络层的终端通信的时延和可靠性、边缘网关的算力要求更高,电网公司诸多产品标准进入更新期,产品定义存在不确定性,新冠疫情的不断反复,延缓了公司网络层新产品的研发与量产的进度;同时随着大比例新能源的接入对物联网感知层设备的数据采集精度和频度要求更高,综合能源测量与控制、智慧消防等细分市场产品定制开发和生产工艺的要求也更高;虚拟电厂等全新应用场景不断涌现,设备互联架构变化巨大,需要更多的研发资源投入和更长的开发周期进行既有能源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升级改进,以抢占能源系统转型带来的商业机会。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完成质量,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牵引以上项目的研究和应用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下进一步提升和融合,因此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项目整体进度相应延期。
(2) 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
近年来围绕数智城市建设的智慧水务和流体计量技术发展迅速,产品迭代加快,大口径超声波水表成为行业竞标的焦点,其对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工艺精度等参数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项目投入增加、设备调研及验证时间加长,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延期。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和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3年7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决议关联董事吉喆、李鸿、王学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4,122,188.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3、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审计服务收费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21年度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3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3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05,056,500.00元,超募资金5,777,389.19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389.19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30,322.2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喆创科技”)及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0,60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开具信用证、出具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威铭能源、全资子公司喆创科技及珠海中慧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威铭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2号厂房101
4、法定代表人:李鸿
5、注册资本:3.2亿元
6、成立日期:2002年5月24日
7、经营范围:水、气、热等计量、监测和控制产品及其管理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系统软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工程施工和服务;能源管理产品的咨询培训、工程和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市政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工程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水电安装;仪器、仪表、计算机的销售及其代理;电磁炉加热设备、厨房设备、通风设备、五金机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威铭能源93.75%的股权,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持有威铭能源6.25%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喆创科技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三楼
4、法定代表人:李鸿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日
7、经营范围:电力设备、通信产品、电气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消防科技、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通信技术的研发;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通信设备、通用仪器仪表、专用仪器仪表、消防设备及器材、轨道交通综合监控设备的制造;电力设备、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通用仪器仪表、轨道交通综合监控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及器材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设计;电力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安防系统工程施工;电能质量监测;能源管理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仪器仪表售后服务;轨道交通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采集、挖掘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运营;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喆创科技100%的股权
(三)珠海中慧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
4、法定代表人:李鸿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04日
7、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信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数据采集终端、低压电气元件智能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研发及销售;汽车电子器件的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珠海中慧100.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威铭能源、喆创科技、珠海中慧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另外,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威铭能源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6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 5.55%和7.92%。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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