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9日下午,苏先生在国美电器胜利广场店(下称国美电器)花2万多元购买了一台电视。12月1日苏先生要求送货,结果几天过去了,电视没等来,他却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原来电视已经被营业员转卖,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苏先生认为电视被转卖和自己无关,要求国美电器送货,“催了好几次,国美电器却一拖再拖。”
国美买电视货没收到
配送单被取消
市民苏先生的妻子在医院工作,今年8月29日,国美电器举办“医护人员专场”,沈先生在现场购买了一款电视。“这款电视原价23999元,我们花了21799元,当时交了22799元,事后又返回来1000元。”苏先生说。
苏先生告诉记者,买电视时他们家正在装修,因此没要求商家立即送货。12月1日,苏先生的妻子联系销售员要求送货,“预约送货时,这才看到我们的配送单已经取消了,而另一份配送完成的配送单显示,电视在8月31日已经送到了龙王塘街道一位住户家里。”苏先生说,对于自己的配送单为何被取消,他们颇为不解,于是向销售员询问。
“销售员解释说,当时有消费者着急要货,于是就将我们购买的电视先发过去了,销售员还信誓旦旦的说没事,让我们在等几天就会送货,我们当时也没多想,以为国美这么大的店肯定不会出事儿。”苏先生说。
电视被转卖警方已介入调查
苏先生等了几天,结果电视没等到,他却接到了民警电话,“民警说我们购买的电视又被销售员转卖给别人了,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让我们到派出所做笔录。后来我们才了解到,电视被销售员卖了,钱被销售员拿走了,而且不光我们这一台电视,还有多名消费者也遭遇类似情况,说是涉及金额有几十万元。”苏先生说。
苏先生当时将电视款交给了国美电器收银台,记者看到苏先生当天的交易账单,他两次转给国美电器22799元。“我当时把钱交给了国美电器,你就应该根据我的需求发货。不管你们内部出了什么问题,以及最后如何解决,这些和我都没有关系。”苏先生说。
事后苏先生要求国美电器给他送货,“有关负责人一直说总部正在调查,让我等通知,总之就是一拖再拖。”苏先生说,近一段时间,他多次联系国美电器,“对方一直让我等通知。”
苏先生对此颇为不满,“我交钱了,你就应该根据我的需求发货。”苏先生认为,消费者购买的电器被销售员转卖,说明国美电器的管理出现了问题,但这和消费者无关。“国美电器也没给出明确的解决时间,老这么等下去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不能让我连春晚也看不成吧!”
国美电器:正在积极解决
12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国美电器对此事进行采访,工作人员表示有关负责人不在,记者留下了联系电话。下午4时许,记者接到了相关负责人的回复,对方表示,当事销售员是厂家的促销员,公安机关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此事。
“不只一台电视被两卖,还涉及其他家电。”该负责人说,“我们正在积极解决此事,肯定不会让消费者遭受任何损失,目前正在走流程,比如统计消费者信息,与厂家方面沟通协调等,我们将尽快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大连市政府法律服务中心专家组律师、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的牟飞律师认为,本事例中消费者在购买电视时,如果依照国美电器的规定将货款交给了国美收银台,那么,电视被营业员私自转卖,由此导致的消费者的损失,国美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牟飞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购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卖家。在商场购物时,一定要按照商场规定的流程付款,切忌不要轻易直接将钱汇入营业员的私人账户;在购物时,务必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与卖家聊天的记录也应保存,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如果消费者遭遇买到假货或者卖家未按时送货等情形,应当第一时间向商场投诉。如果得不到解决,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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