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网 HEA.CN 2017年8月3日头条】近日,有媒体报道,2014年的一场消费维权诉讼案终于在今年7月份尘埃落定。这场诉讼案的起因是2014年11月16日,宝鸡的孙先生在商场以4599元购买了一台“55寸”的电视机,当电视机安装好了之后,孙先生察觉到电视机的尺寸好像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于是,孙先生便测量了电视机的对角线长度,得到的测量结果显示电视机只有42寸,并非商家宣传的55寸。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孙先生将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商家赔付自己购买电视机的4599元并给予三倍赔偿以及承担诉讼费260元。
据家电网了解,这起诉讼案件的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经营,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然而宝鸡商场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和一审一致。最后,孙先终于在今年7月13日等到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定宝鸡商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且退回孙先生购买电视机所花费的4599元以及三倍赔偿13797元,承担诉讼费260元,孙先生购买的电视机则退还给商家。据家电网编辑了解,目前孙先生已经收到了商场的赔款。
一位知名电器卖场的工作人员向家电网透露,这场诉讼案的主要原因是很多商家包括消费者在内的人群对于视尺寸的具体概念以及用来衡量尺寸的单位都存在模糊的认知,对“英寸”、“寸”以及“吋”这三个概念傻傻分不清楚。
英寸,(inch,缩写为in)在荷兰语中的本意是指大拇指,一英寸就是一节大拇指的长度,14世纪时,英皇爱德华二世颁布了“标准合法英寸”。作为一种计量单位,英寸是使用英国(英联邦)及其前殖民地的长度单位,迄今为止,英寸还在使用,在英制里,12英寸为1英尺,36英寸为1码。在现实生活中,英寸这一计量单位通常应用在建筑领域、液晶显示器的尺寸衡量方面。
“寸”是中国传统的长度单位,与“尺”、“丈”为十进制,即10寸为一尺,10尺为一丈。
虽然“英寸”和“寸”这两个计量单位在起源和内涵上有所差别,但是两者之间可以用另一个计量单位来进行等量换算,那就是国际上通用的厘米这一计量单位。在人们的使用习惯中,一英寸等于2.54cm,而一寸等于3.33cm。
上文提到的孙先生的诉讼案中,宝鸡商场在标码电视尺寸的时候就对厘米和“寸”与“英寸”之间的换算产生了误解,孙先生测得电视对角线的长度为140厘米,按照一寸为3.33厘米换算,电视就只有42寸,而商场方面称测量的电视对角线有150厘米,按照一寸约等于2.54厘米换算,电视正好为55寸。很显然,商场方面所说的是“英寸”与“厘米”之间的换算,电视的实际大小为55英寸,而不是55寸。
据家电网编辑从电器卖场了解到,因为习惯上的差异,消费者将“寸”与“英寸”混淆在一起的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些商家标注时会使用“英寸”或者“吋”字来代表。卖场人士还告诉记者,电视机的尺寸大小是通过对角线的距离来衡量的,而且电视机的长和宽的比例一般是16:9,消费者在购买电视机之前应该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以避免出现产品与自己理想中的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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