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1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智能坐便器、空气净化器、电子门锁等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抽查127家企业生产的132批次产品,共检出2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8.2%,其中,电子门锁、空气净化器产品不合格检出率较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抽查情况通报显示,本次共抽查127家企业生产的132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共检出2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8.2%。其中,智能坐便器共抽查65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检出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5.7%;空气净化器共抽查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检出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2.1%;电子门锁共抽查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产品,检出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2.4%。
空气净化器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1%
本次共抽查8个省(市)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检出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1%。重点对产品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CADR)、甲醛洁净空气量(CADR)、颗粒物净化能效、甲醛净化能效、颗粒物累积净化量(CCM)、噪声等6项核心性能指标,以及安全性指标共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甲醛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甲醛净化能效、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8个项目。
电子门锁不合格检出率为32.4%
本次共抽查3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电子门锁产品,其中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2.4%。重点对产品的锁舌伸出长度、锁舌轴向静载荷、锁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电源性能、信息保存及误识率、防破坏报警功能、绝缘电阻、泄漏电流、抗电强度和安全性要求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锁舌轴向静载荷、电源性能(欠压)、防破坏报警功能、抗电强度等4个项目。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