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自第二个采暖季开始全面实施供热计量,第一个采暖季供热的用户可以申请供热计量了。
你知道采暖费怎么计算吗?
一起来看看吧~
按面积计费方式
按面积计费仅适用于当年新交房第一个采暖季的用热户,按照采暖面积居民25元/平米、非居民40元/平米收取。采暖面积计算方式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按计量计费方式
按计量供热方式适用于第二个采暖季供热用热户及第一个采暖季申请供热计量的用户。
具体计算方法
供热采暖费 = 基本热费 计量热费
基本热费=采暖面积×基本热费单价
计量热费= 供暖期用热量 ×计量热价 × 用热量修正系数。
01
基本热费单价为按面积计费方式的30%,即居民为7.5元/m2,非居民为12元/m2 。
02
计量热价按照市发改委制定的统一价格,居民为0.13元/kWh,非居民为0.25元/kWh。
03
供暖期用热量为整个供暖期实际消耗的热流量,供暖期以天津市公布的实际供热开始和结束日期为准。例如,2020-2021采暖季,按照天津市公布信息采暖季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今年我们的采暖季也是从11月1日开始的噢!
04
用热修正系数:延长供暖期是天津市统一实施的惠民政策,为此,每年采暖期结束后,天津市城管委都会组织专家,根据采暖期间室外温度变化,确定不同的用热修正系数,并在天津市城管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例如2020-2021采暖季用热量修正系数分别为0.96。
举个例子
比如某居民用热户,采暖计费面积为100平米,该户供热期的实际耗热量为8000kWh,修正系数以2020-2021采暖季0.96为例进行计算,那么该户供热采暖费如下:
基本热费=采暖面积×基本热费单价=100(㎡)×7.5(元/m2)=750元
计量热费=供暖期用热量 ×计量热价 × 用热量修正系数= 8000(kWh)×0.13(元/ kWh)×0.96=998.4元
供热采暖费 = 基本热费 计量热费=750元 998.4元=17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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