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4年间,在中国空调市场上,时隔2年面对同一个老板、两家名称相似的公司委托,TCL空调先后两次接受委托生产制造“假冒的小天鹅空调”。面对这一公开赤裸裸的侵权行为,TCL空调竟然公开声明称“不是故意的”。
日前,家电圈独家披露TCL空调在2014年、2017年两次被家电同行起诉至被告,均因为一件事情:先后接受实际控制人王树本、王水春的两家公司委托,生产“假冒小天鹅空调”,为王树本在一线市场上侵害小天鹅商标所有权提供便利。
最终,王树本、TCL空调等被小天鹅商标所有人起诉至法院。由于商标诉讼案件的复杂性,2014年的侵权案件在经历长达3年多审理后,法院公布二审判决结果,TCL空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50万元;而2017年的侵权案件的一审法院则于最近公布一审判决结果,TCL空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00万元。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TCL空调却指责家电圈上述披露的信息“失实”,并在声明函中强调,“报道所涉事件始发于2014年,截止目前,该案被告王树本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等待进一步的审理;另一案,正在二审程序中”。同时,还进一步强调,“根据该案的二审判决认定,并无证据证明我司主观上存在共同侵权商标专用权的故意,我司只存在未尽审查注意义务的过错”。
面对TCL空调的这一声明,长期关注知识产权案件的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书贇提出质疑,“商标侵权在法律上并不区分故意和过失,而是关注侵权行为已经对商标所有人造成的伤害。对于TCL空调来说,从2014年到2017年连续生产涉嫌假冒的小天鹅空调,竟然还宣称不是故意的,显然这是文字游戏,并不能改变侵权这一事实本身”。
“更有意思的是,声明的第一条,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声明第二条则否认侵权的主观故意,只是过错。两条内容恰恰夯实了TCL空调生产制造假冒小天鹅空调的事实。众所周知,知识产权的案件审理,特别是涉及商标侵权的案件审理周期长,由于违法者往往可以利用一些知识产权诉讼技巧进行拖延,导致案件审判往往需要2-3年的时间。但这并不能否认侵权者的侵害事实和行为”。
“这几年来,中国空调市场势头的持续火爆,带来大量的山寨,甚至投机者出现。而TCL空调这几年来,一直面临着来自集团必须要快速做大规模的压力。在这种背景下,TCL空调为了扩大生产制造规模,就接受大量企业的OEM贴牌业务,制造一些假冒知名品牌的空调也就成为大概率事件”。
多位空调业内人士告诉家电圈,TCL空调当前自有品牌内销规模并不大、在200万台左右,超过六成以上为对外贴牌订单,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上述事件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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