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由中国家用电器标准与技术产业联盟主办、格力电器承办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联盟标准发布会在珠海举行,原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韩俊,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院长马德军,格力电器总工程师助理夏光辉等出席了发布会并致辞。
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以及标志等内容。标准在设定空调器的使用环境、负载条件、使用频度等基础上,通过科学实验如加速试验、耐久性试验等对所得数据进行计算,最终确定了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
标准背后的故事日本已制定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或法规,以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国内,目前除热水器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之外,其它家电产品仅有一份推荐性国标GB/T 21097.1-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但要求不明确、没有强制法律效用,市场基本未能实施。
为推动我国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标准的建立,格力电器做了大量的牵头工作。早在2014年,董明珠就曾在全国两会上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建立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推动超期服役产品的淘汰,减少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更大程度上保障消费者利益。
标准制定的意义刘兆彬会长表示,该标准的发布是落实国务院标准化战略的一项具体行动,并能够在保证消费者安全、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家电行业生产周期与消费周期平稳对接、国际学习与创新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格力电器标准管理部主任王月是此次联盟标准的起草者之一。在他看来,规定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有利于引导消费者自觉更换超期服役、有安全隐患的空调器产品,增强消费者的电器使用安全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
格力电器总工程师助理夏光辉表示,相信在各级领导和企业的全力协同下,超期服役的家电产品会逐步淘汰,安全事故会不断减少,同时国内空调器市场也将更加规范,引导产业和消费升级。
格力电器将继续推动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建立,以更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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