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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3月下旬,奉化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的上门投诉,称2021年1月在某家电商铺购买某品牌燃气热水器一部,今年3月18日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整个房间二楼墙壁被炸穿,室内一片狼藉,目前索赔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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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及结果
奉化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展开调查。向消费者刘先生了解了热水器购买及安装情况后,消保委秘书长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热水器爆炸现场对爆炸原因进行分析。对该家电商铺的同款同批次热水器的进货渠道及产品质量进行了追踪调查,对热水器安装工人的资质进行了调查。同时与热水器厂家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消保委还咨询了相关的检测机构,通过联系区燃气办,邀请了专家到爆炸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经调查,刘先生于今年1月在某家电商铺购买的广东省中山市某厂家生产的热水器,实为天然气热水器,因厂家的工作失误,包装采用的是燃气快速热水器的包装盒。本应接入天然气管道使用,却接入了灌装燃气液化气。因热水器尾气含有液化气成分燃烧不充分,再加上热水器安装工人无相关资质,安装不到位,故热水器发生尾气闪爆,造成了刘先生的损失。
期间,奉化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进行电话沟通与当面交流,组织消费者刘先生、厂家、经销商与安装工四方进行调解。最初,四方对争议的损失赔偿金额相差较大。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房屋因热水器爆炸造成墙面破损,家具受到一定程度损坏,还得重新装修,费时费力理应多获赔偿。而厂家、经销商与安装工对各自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有异议。经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疏导,最终厂家和经销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最终,四方达成一致,厂家因生产管理不到位,承担主要责任;经销商销售的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承担次要责任;安装工缺乏安装资质,承担一定责任。厂家、经销商和安装工共计赔偿刘先生100000元,款项于4月30日前履行完毕,此外通过ODR平台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以保证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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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作为消费者,怎样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首先,在正常情况下,热水器发生事故的概率极低。消费者不必过分担心。其次,在购买热水器时,消费者尽量选择高品质、好信誉的品牌产品,要查看是否具备“3C”认证标识,不要购买杂牌和贴牌的产品。
最后,购买的产品要遵照说明书内容进行使用安装使用,安装需找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如遇到产品与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可向经销商和厂家进行咨询,必要时可与消保委和监管部门进行联系。
来源 | 奉化区消保委
编辑 | 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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