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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创(原创)欢迎关注 竞争者的垄断梦
董小姐,向来是很能打的。
这么多年,做家电的大牌子来了又走,董小姐还在,一直都在,没打算走。
不容易。
董小姐,向来是很受人尊敬的。
能够做到对产品用心,对员工关心,让员工有房子住,这样的老板已经很良心了。
不容易。
董小姐,还热心教育事业。
本人办公室的空调就是董小姐家的,每个夏天都靠她续命。能活到现在,足以证明质量过硬。
呈上校园风光一幅。尬点自寻,请一定放大找到:
这一次,董小姐不声不响地干了件大事。
不肯和别人同流合污,把桌子下面大家都知道的事拿到了台面上,让很多人没了面子。
今天气温37,吹着空调的我打心眼儿里感激董小姐。
这空调到底是几级能效我哪里分辨得出?开一晚上用了几度电,应该用几度电,又有谁能算得清?
对手很气愤,说这是“不正当竞争”。
作为一个成天追逐“竞争者的垄断梦”的人,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样的竞争比这个更正当。
怒挺董小姐。
微波炉这几天也在学着董小姐的样子,把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拿到了桌子上,指责平台“搜索异常”,耽误了618的销量。
连“打造营商环境”这样的话都出来了,可这句话是针对政府而言的啊,用在平台身上不合适。
考虑微波炉焦急的心情,慌不择言,可以理解。
争论的焦点是这个:电商平台的独家交易。
平台是否可以说"不"?很多年前有本很轰动的畅销书叫《中国可以说"不"!》,大意是敢对别人说"不",就意味着自己很强了。
一时间,大家都在为终于能说“不”了而兴奋不已。
那么,平台是否可以对商家说"不"?
平台是否有权利不卖某个品牌的东西?
首先,似乎没有非卖不可的理由吧?
其次,看一张图:
电商平台是个双边市场,其中内嵌了至少三个层次的竞争:
(1)平台和平台之间的竞争
(2)平台和商家之间的竞争
(3)商家和商家之间的竞争
“独家交易”,本质上是平台和平台之间的竞争行为,可电商平台要是没有了"商",那就光耗电了。
平台和商家的关系真是相爱相杀,复杂得很。
平台要和别的平台竞争,只能带着商家一起打,"二选一"(规范的称谓是“独家交易”)就是这么个道理。
"搜索异常"只是平台斗争的手段,绝不是目的。毕竟,微波炉多卖出去一台,对于平台至少没坏处。
平台和平台之间打架,高声指责的反倒是是作为第三方的商家,这有点不正常。
这事让我想起了当年苹果和5个出版商一起密谋对付亚马逊的往事。
苹果的竞争对手是亚马逊,而进入电子书市场必须得有出版商的支持。
正好亚马逊9块9毛9的统一定价让出版商的钱袋子很受伤,于是出版商和苹果就在一起搞勾结了。
他们勾结完了后,再一起逼迫亚马逊就范,提高电子书的价格。
麦克米伦第一个冲出来,让亚马逊”二选一“:
要么涨价,要么7个月后再卖我的新书。
暴脾气的贝光头一怒之下,下架了麦克米伦所有的书,包括纸质书和电子书。
虽然挺解气,但下架图书亚马逊也是有损失的。
苹果和亚马逊打架,让出版商冲在前面。
并夕夕和天猫竞争,让微波炉冲在前面。
越琢磨越好玩。
平台说“不”了么?可问题是,平台说"不"了么?微波炉看到的是平台自己家里的搜索结果不正常了,产品并没有下架。
这就麻烦了,搜索结果的"不正常"该如何界定?什么才是正常的搜索结果?微波炉排第一位就是正常的了?
更麻烦的是,就算是不正常,如何证明是“不正常”?
证据啊证据!
证据的作用不是证明你对了,而是让对方只能承认你对了。
智勇双全的董小姐可是默默地集齐了证据,一下子抖出来。
一个字都不用说,对方和有关部门自己炸锅去吧。
微波炉有证据么?
平台上搜索结果是否正常,说得学术一点,叫平台的中立性问题;说得直白一点,是平台对信息的控制和诱导问题。
技术上互联网平台极大地降低了信息搜寻和匹配的成本,可我们能看见的只是一方屏幕,上面显示什么,取决于平台愿意让我们看什么。
平台能做什么,和平台愿意做什么,是两回事。
这正是平台的强大,也正是平台的可怕。
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童叟皆欺的南方医疗专业广告提供商白广,说自己这方面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电商平台让你越买越多、越买越贵的基于大数据的精准推送也早已闻名遐迩;据不可靠路边社消息,东东有神秘部门只上夜班,工作内容就是基于白天的消费数据改进优化推荐算法,时刻为你兜里的钱着想。
我在团团点了个外卖,发现菜品味道大不如以前。吃完如实写了评价,然后就再也看不见这条评价了。
不光别人看不见,连我自己也看不见了。
有同样经历的小伙伴请举起你们手中的一次性筷子!
微波炉为什么光喊?喊话又卖不出去货。
微波炉只能喊,因为搜索结果的“异常”是个无法证明的命题。
不要说电商平台了,就算是最一般的通用型搜索引擎,谷歌、必应这样的,什么结果才是“正常的”、“应该的”、“最好的”?
没有答案。
谷歌的PageRank搜索算法专利只有两页:
但要按这个看上去一点都不复杂的规则算出一个上亿个网页的排序结果来,却得经过N次计算,这N次计算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完成。
请问如何判断这个结果是对,还是不对?
除非是微波炉和平台的合同上明确约定,当用户在平台上发起某某关键词的搜索时,显示结果必须把微波炉排在第几。
否则,无法证明平台的搜索结果“异常”。
正常都未知,又怎知异常?
平台可以为所欲为喽?既然找不到证据,作为一个用户,我们只能任由平台操纵宰割,除非不用?
世界如此美好,为何这样悲观?
警察说了,任何犯罪活动都一定会留下痕迹,不管掩盖得多么精心。
线上的活动,痕迹比线下更明显、更确凿,而不是相反。否则,搞非法交易的为何都只收现金?
只要是发生过的事,真要找证据,没有找不到的。
当年微软为了把网景浏览器搞死,玩阴的,把IE和Windows的源代码混在了一起,用户无法卸载,如果硬删,Windows就崩掉。
微软声称自己提供的是一个“整合产品”,IE是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法官:说的好像留着IE,你那破Windows就不蓝屏了似的。
法官找来一帮程序员,把个Windows的源代码一行行地扒,最后告诉法官,把IE的源代码去掉,Windows正常运行。
微软捆绑罪名成立。
欧盟认为谷歌在搜索页面中袒护了自己家的Google Shopping网站,妨碍了比价购物网站之间的竞争:
24亿欧元的罚款背后,当然得有充分的证据。
其实不用动用强大的司法力量,我们自己也能证明出来:
(图片来源:曲创、刘洪波:《平台非中立性策略的圈定效应--基于搜索引擎市场的试验研究》,《经济学动态》2017年第1期。)
刘博士用了很多个办公室的夜晚,在三家搜索引擎上试了500个关键词,证明了三家搜索引擎都是非中立性的,对自己家网站都会偏袒,只是程度有差别(谷歌是相对最中立的)。
这份证据当然还是很粗糙的,但是在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出来之前,这就是最好的。
再比如,双11、双12、618搞了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怀疑降价已经不真实了,可有证据么?就算你能盯着几种商品,也说明不了整体吧?
嗯,几个是说明不了,那260多万个是否可以:
这是我们很多个小伙伴一起辛苦努力得到的2017年双11期间的价格变动情况,信息量很大,大家自行解读吧!
证据就象想买的东西,只要愿找,总还是有的。
你们玩得这么嗨,考虑过别人的感受么?微波炉据此要证明,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可是,我看来看去,感觉这图只能证明微波炉的东西卖得不好。损失有多大看不出来,什么原因导致的更看不出来。
图上数据显示:京东上销量增加,天猫上销量减少。
这个结果很正常啊,我随便想到的原因可以有这些:
(1)“618”是京东的活动,京东很大力,效果明显,大家都去京东买。
(2)大家都不喜欢天猫了,都去京东买。这事和微波炉没关系,和搜索结果正不正常更没关系。
(3)有别的微波炉品牌在天猫狂促销,大家都去买他的了;这牌子在京东没怎么促销,所以京东上卖得不好。
(4)大家都不用微波炉了,所有牌子的微波炉销量都在下降;京东只是因为618的大力促销,销量增加。
……
够了么?需要的话,还可以有更多的解释,都挺合理。
大家似乎都忘了一件事:3C产品一直是京东的强项,“男上京东,女逛淘宝”。可这次微波炉大战,似乎和京东没什么关系,自己的强势领域已经开始被人忽略了。
东东这段时间一定很忧伤,他的感受已经不重要了。
至于说加入正义的一方,都是为了挣钱,哪有什么正义不正义的?
东西,倒是有假冒伪劣山寨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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