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状元粥店的带包装筷勺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宁田甜文图
6月16日上午,有郑州市民向记者反映,在郑州一家福状元粥店就餐时,服务员提供了几份纸质包装的筷勺。一问,才知道带包装的筷勺是收费的,便要求更换成免费的,服务员却支支吾吾说消毒柜开着,里边有免费筷勺。结果,消毒柜内并未见到消过毒的筷勺。
福状元粥店提供收费筷勺,引顾客不满
据顾客回忆,6月14日晚,她和家人在郑州市英才街和银通路交叉口西约100米路南的福状元粥店吃饭。扫码点餐时,服务员根据人数拿来4套餐具和4套一次性纸质包装的筷勺。
点餐后得知,盘碗和杯子不带包装可免费使用。筷勺是一次性纸质包装的,每套收费1元。该顾客询问服务员店内是否提供免费消毒筷勺,服务员称可以提供。在该顾客要求下,服务员带她来到店内的其中一个消毒柜,里面竟没有一根消毒筷和勺子。
顾客又质疑消毒柜是否开启消毒功能。服务员支吾着说,“你看,红灯不是开着的嘛。”该顾客继续质疑其消毒筷勺在哪,服务员支吾又称,“在那边消毒柜……”正当该顾客较真要去另外一消毒柜寻找时,该服务员赶紧带该顾客来到店里负责人面前。
这时,该店一女负责人便招呼服务员抱来一堆一次性纸质包装的免费筷勺。“今天比较忙,消毒的用完了……”该女负责人一边解释,一边安抚顾客。
律师说法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作为餐饮服务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干净、卫生、安全的餐具是其最基本的合同义务,如果仅提供收费餐具而不提供免费餐具,明显属于强迫消费,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授予消费者自愿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因此商家应当提供免费餐具和收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以避免为了赚取蝇头小利而违法,这样不但得不到好的企业效益,甚至还会引起消费者反感而被“差评”甚至“拉黑”。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餐饮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安全的餐具,这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向消费者再收取消毒餐具费用,是将经营者的费用转嫁给了消费者,对这种行为,外地按照《消法》实施办法,依法查处,发现一户查处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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