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东做生意的沈先生,2018年购买了国汇山一套116平的房子,当年11月装修完毕后一直未曾入住。今年3月份,沈先生决定把房子交由中介出租。让沈先生没想到的是,房子还没租出去,中介却反馈他家客厅在漏水。
沈先生:地下木地板全部泡起来了,灰到处都是,整个地板上全部都是灰,包括部分墙上裂开了。
沈先生随即反映给了物业。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称,沈先生楼上也就是3103房,阳台地面上有个大约两公分的小孔。
沈先生:物业工作人员到上面去看,那个阳台上面,我们家楼上阳台上有个洞,正好前两天下大雨,渗水到我们家来了。
沈先生说,看到物业已经在处理,他放心地回了惠东。最近他过来检查房子维修情况,却发现房子只修了一半,另外的木地板和其他有漏水痕迹的墙面并没有更换维修。
沈先生:物业把楼上的那个漏水的地方做了防水,把洞堵住,然后把我们家门头刷了一下,下面木地板什么的他说不搞了。他说不知道问题(原因),因为这个漏水造成,我们家现在房子也租不出去,你处理问题处理一半就不处理的,讲不通。
记者来到了国汇山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因负责人休假,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作出文字回应。据介绍,当时工人在完成地板洞孔封堵和防水处理后扭伤了腰,剩余工作要等到工人休假结束将做完善后续工作。
至于沈先生反映的小孔问题是业主收楼后出现的,国汇山物业服务中心表示无法查明具体原因。不过地产维修人员在业主家进行实地勘察,对客厅地板浸泡问题给出初步判定认为:天花板上的小孔洞在阳台地漏排水通畅的情况下,不足以将客厅大面积浸泡。此外,沈先生的房子是2018年8月30交付,业主装修期间未向管家提出该问题,如果交付时就存在孔洞,装修工人不可能置之不理。同时,交付及装修期期间均未提出异议,而是装修后出租时被中介发现,逻辑不合理。
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物业公司已安排工人进行处理,但客厅地板浸泡,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更换,物业公司认为此非质量原因造成,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良威:根据这个业主投诉的情况,由于现在各方对于这个漏水造成原因,没有办法做一个确认,因此业主或者是物业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的机构进行鉴定,找出这个漏水的原因,各方可以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结果,到法院进行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个纠纷,而至于这个原因是由谁造成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事故造成的原因,以及现场的各种情况来做公平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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