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宣传、党建、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卫及接待等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和单位开支的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纪检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股。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订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公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4.执法监督股。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职能,负责全县交通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人员执法、执勤的督查、绩效考核;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举报和投诉的查处。
5.装备保障股。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科技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与应用;负责执法装备和执法设备的保障与管理。
6.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7.交通运输案件处罚室。负责审理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处罚;规范执法文书的应用、送达和做好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和备案,汇总分析和提供各类执法数据信息。
8.应急(直属)中队(设在高铁枢纽)。负责应对处置突发应急事件;支援和配合其他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负责龙城镇城区、凤北新区、姬村工业园区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依法实施公路路政巡查、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和源头治超工作,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协助维护公路养护现场秩序;实施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反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货运源头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交通运输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机动任务。负责城区客运公交出租市场行业规范经营执法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工作。
9.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中队。承担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质量监督监理、试验检测)规章制度拟定、质量管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安全行业监管,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评定和鉴定;组织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承担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市场的行政执法和其他机动任务。
10.网络信息化中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网络动态信息、信息系统规划;承担运输车辆动态网络监管,网络信息化管理、维护及指挥、调度及执法电子证据采集制作。
11.八公里稽查站。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交通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路稽查站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管理维护公路超限监测的设施、设各和信息系统;查处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其他机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