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 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 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4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A1—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5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 式中:A2—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D—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6 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