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或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须于2021年5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地市级名师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