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到商,五帝时代的巫祝文化发展至极盛并由盛而衰,与此相伴随的是礼乐文化的孕育和成长。古代文献的有关记载和大量考古发现,特别是殷墟卜辞和西周金文的出现及对其所作的研究,呈现出一幅从巫祝文化称盛到礼乐文化孕生、确立的历史场景。夏人“遵命”;殷人“尊神”。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因此而称夏文化为“遵命文化”,殷商文化为“尊神文化”。
在夏、商“尊命”和“尊神”文化中,甚至在此之前的五帝时代,礼乐虽已萌生并获得相当程度的发展,但礼乐主要是作为辅助宗教性政治活动的外在形式而存在,就是说,那时的礼乐文化是笼罩在巫术宗教的氛围中发展。周人则“尊礼尚施”。
周代礼制完整地讲应称之为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前者是所有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制度运行的形式和保障。
西周王朝的国都是丰京和镐京,在历史上一起并称为“丰镐”,周公制礼作乐由丰镐开始。
记录周代礼制最为详备的著作是《周礼》,《周礼》又称《周官》,讲官制和政治制度,是儒家经典,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载:“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於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说。《后汉书·卷三十四·百官志第二十四》亦载:“昔周公作《周官》,分职著明,法度相持,王室虽微,犹能久存。”
周公制礼作乐,创建了一整套具体可操作的礼乐制度,包括饮食、起居、祭祀、丧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纳入“礼”的范畴,潜移默化地规范人们的行为,这就是周代的礼制。
周礼目的是以周人的标准来规范各族和各代礼乐内容,并通过制度的形式推行到各个不同等级的统治阶级中去;其意义在于扩大周文化的影响,加强周人血亲联系和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其本质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