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钻具钻至试验土层标高以上约15厘米处,以避免下层土受扰动。
②贯入时,穿心锤落距为76厘米,使其自由下落,将贯入器直打入土层中15厘米。以后每打入土层30厘米的锤击数,即为实测锤击数N0。
③提出贯入器,取出贯入器中的土样进行鉴别描述。如此继续逐层试验。当钻杆长度大于3米时,锤击数应按下式进行钻杆长度修正:N63.5=aN,式中N63.5为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a为 触探杆长度校正系数,如触探杆长分别为≤3、6、9、12、15、18、21米时,则a相应分别为1、0.92、0.86、0.81、0.77、0.73、0.70。
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测定各类砂的 地基承载力(公斤/平方厘米),一般为:
①当击数大于30时,密实的 砾砂、 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小于0.60)为4公斤/平方厘米;
②当击数小于或等于30而大于15时,中密的砾砂、 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大于0.60而小于0.75)为3公斤/平方厘米,细砂、粉砂(孔隙比均大于0.70而小于0.85)为1.5—2公斤/平方厘米;
③当击数小于或等于15而大于或等于10时,稍密的 砾砂、 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大于0.75而小于0.85)为2,细砂、粉砂(孔隙比均大于0.85而小于0.95)为1—1.5。对于老粘土和一般粘性土的容许承载力,当锤击数分别为3、5、7、9、11、13、15、17、19、21、23时,则其相应的容许承载力分别为1.2、1.6、2.0、2.4、2.8、3.2、3.6、4.2、5.0、5.8、6.6公斤/平方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