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4、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与父母的户口是否在一处(异地)是无关的。
不能,新生儿只能在爸妈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户口: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限定,婴儿出世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看护人或者户主凭出世医学证明、婴儿爸妈两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世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娃儿,出世一个月以后再申请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判定证明,当事人能够事先询问户口申请地的派出所,以另一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