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很认真的语文教师、书报编辑、校对人员,对“做”与“作”的正确用法及其区别,为了识辨和改正,不知费了多少力气!例如正确的用法“做法”、“做文章”、“做工”、“做官”、“做人”、“做事”、“做主”,其中的“做”是不能写成“作”的。
而另有些词,如“作案”、“作弊”、“作恶”、“作假”、“作价”、“作客”、“作陪”、“作文”(做专用名词时)也是不能写成“做”的。
如果两个字同用,有一个词儿“做作”便应当消逝。
什么是“做作”呢?意思是指矫揉造作,搞假象,做假事。
然而这两个本来有区别的字,有人现在却统统混用了。
而且,这两个字的混用又恰恰能说明眼下的一种世风。
“做”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无论做官做人,做工做事,如果做得真,前提是必须付诸有效有力的实践。
而“作”,就很可能包括表演、装相的意思。
如果以“作”代替“做”,甚至越善于“作”越能行时走运,大红大紫,只能把世界搞假。
例如眼下的某些“作”,如作态、作腔、作势、作秀、作酷、作威、作福,都离不开假仁假义、假心假意、虚张声势、哗众取宠、自作多情式的表演。
从某种意义上说,眼下有不少人只会“作”不会“做”了。
殊不知如此一“作”,且又“作”得流行、走俏,尤其是真“做”的人少了,善“作”的人多了,很可能是目前我们许多正经事做得稀松、虚假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说做官,真正的好官往往立足于做实事,做利国利民的好事,这里头必然包括做累事、做苦事。
但真如此去“做”的官似也不少,如党的好干部郑培民。
而在那里搞“作”且又善于“作”的官似也颇有人在。
我不反对,甚而尊重有些行政官员有一点业余爱好,偶然地参与一些演、唱、写、画之类的事。
但这样的本领太强,偏偏忘记了自己是行政官员,忘记了他的百分之九十九的主业是为一方一地、一行一业的老百姓“做”些实事,甚而连很多人下岗、很多部门发不出工资也不太理会。
这样的“作”,即使作得很“秀”,在实际上也与昏官、庸官无大区别。
有些人是专业性的搞“作”人士,便不该否定人家的“作”。
如作家以及各种“作艺”人士(演员、歌星、演相声的之类),“作”得好、“作”得秀非但不应该讽刺,而且应当看重。
但我只尊重他们在台上去“作”,在摄影棚里去“作”,当然最好也常常到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去“作”,而不欣赏他们在戏外去“作”。
到了戏外,也要立足于“做”,做正经人、做正经事。
尤其是首先要做个平平常常、坦坦诚诚的公民。
艺人一经作势、作态,因作秀而成了“贵族”,四下里傲世凌人,自封老大,那个“作”就是双倍的贬值! 假如从字典上抹掉了“做”字,只剩下了“作”,或是两者化而为一、不分彼此,细想起来足可使人战栗!世界上到处见不到“做”,举目都看到的是“作”,深想一下,这世界还能维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