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地级以上城市是指:在行政区划上,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且与地区同级的城市。
2、地级以上城市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3、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如乌海市、南京市、厦门市、莱芜市、武汉市、鄂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亚市、克拉玛依市。
1. 地级以上城市是指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一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 这些城市具有较高的行政地位和较大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力,通常拥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发展水平较高。
3. 地级以上城市在国家发展战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区域经济的带动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同时,这些城市也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流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