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地级市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意思。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是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区管辖。
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1949年,地级市的数目为54个,专区的数目则高达170个,1982年,地级市的数目为112个,地区的数目为170个,在此期间,地区的数目均多于地级市,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这个词语的意思是指跨越各个地区和城市,就是说一个人所走的路线跨过了很多的地区和城市,去了非常遥远的地方。描述的是一个人在外奔波的生活状态和内心的无奈,其实每个人都会怀着一些目的和欲望去选择不同的生活和环境,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不对他人造成损失和伤害就问心无愧,所以任何事情都要坦坦荡荡的去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