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罚款20元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
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如果副驾驶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根据违法情况的不同,处罚如下:
如果车辆在普通道路上行驶,副驾驶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这种情况通常都是给予警告。经过交警的改正以后,乘客配合及时系好安全带,不会罚款。
如果车辆在城市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上行驶,副驾驶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这种不仅会给予警告,还会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机动车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情况,一次记1分,罚款两百元。
总之,为了避免交通违法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议所有乘坐机动车辆的人员都应该按规定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