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84年的时候,缇萦出生在山东,她的父亲淳于意是一个弃官从医的人,在当地很受人尊重。但是即使是远离了朝堂,行医的淳于意还是被人上书告发,说他收受贿赂。当时的法律,对于受贿的人都是要押到长安接受皇帝的审判的。
当时淳于意生了五个女儿,却没有一个儿子,在他被押送到长安的路上,他的女儿都是跟在后面哭。淳于意不禁感叹,生女儿是没有用的。此时最小的女儿缇萦听到父亲这么说自己,自然是很难受的,于是她就打算凭借着自的力量,为自己的父亲洗去冤屈。于是乎一个小女孩就跟着押送的车队走向了长安。
但是试想一下当时的环境,孤独的小女孩,一个人在长安城,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她。在这种情况下她一个人的力量又怎么能够替自己的父亲洗去冤屈呢。聪明的缇萦只好寄希望于写信给汉文帝。信中的内容大致就是歌颂汉文帝的英明,以及自己的家庭不能没有父亲,自己愿意为了父亲受罚之类的话,而且还说到残害人的躯体的处罚是不可取的。也就是最后这一点,促进了历史的发展。